江苏2022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指南 江苏2022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指南怎么样

地方特产2022-07-29 17:19:24佚名

  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7:30,受理高峰期(7月15日到9月15日)周一至周日8:30至17:30

  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

  【还贷流程及还款方式】

  ●在《借款合同》上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助学贷款专用账户内充值还款。

  ●手机登录云闪付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进行还款。

  ●使用支付宝代理结算的同学,可以在支付宝APP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使用主动还款功能。或电脑登录网页版支付宝,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

  ●使用指定商业银行代理结算的同学,可以在商业银行官方APP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使用主动还款功能。

  ●前往就近县区(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使用银联助学贷款专用POS机还款(请事先咨询是否提供助学贷款线下还款服务)。

  (一)正常还款

  1、11月1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查询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或注册手机号,如果忘记密码可拨打95593重置。

  2、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足额还款。

  (二)某合同还款计划示例

  某位大一新生2021年申请一笔期限为17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大学学制为四年,还款计划如下:

  注:每年应还的本金见《借款合同》约定。

  (三)提前还款

  1、可以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申请后需尽快还款。

  2、申请提前还款的(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到结息日)。

  ●1至10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请于当月20日前还款;

  ●1至9月、12月,每月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请于次月20日前还款。

  ●10月16日至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请于12月20日前还款。

  3、提前还款时如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的,视为本次提前还款申请无效;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但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本金的,仅扣收利息。提前还款无效不会影响征信记录。

  4、通过提前还款偿还部分本金后,剩余本金仍需在剩余借款期限内等额分期偿还,本金偿还日不变。您可在该偿还日前登录“在线系统”查询变更后的还款计划。

  (四)逾期还款

  1、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2月1日至12月20日,可进行逾期还款。

  开始偿还利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开始偿还本金后,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偿还逾期本息和相应罚息。具体金额可在每月1日至19日(除11月外)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

  2、按照国家《征信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为了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2022年度阶段性政策】

  (一)关于免除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开发银行将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

  【计息周期】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按年计收利息,计息周期为上年12月21日至当年12月20日,12月20日为还款日。考虑到合同约定及操作的便利性,此次免息、本金延期偿还及征信调整均按上述计息周期计算(即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0日,以下简称“2022年计息周期”)。

  【免息范围】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对2021年12月21日前的逾期贷款,免除2022年计息周期内应收的罚息,不计复利。2022年年内完成提前还款的借款学生,不收取计息周期内产生的利息;已收取的利息予以退回。2022年5月27日前已经结清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政策资助范围内。

  (二)关于申请延期偿还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

  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借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借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偿还的本金仍将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正常计收利息,并于延期偿还日一并偿还(按照《通知》要求予以免息的部分除外),并非不产生任何利息。请您综合考虑后决定是否申请本金延期偿还。

  【延期范围】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您2022年应偿还的助学贷款本金。具体金额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看。

  【延期方式】相关功能上线后,您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按照提示流程,进行本金延期申请相关操作。

  【延期偿还期】延期后的偿还日为2023年的同月同日(即原偿还日推迟一年后的同月同日)。

  【其他情况说明】

  ▶已申请“本金延期偿还”的借款学生,不得撤销延期申请,但在延期内可以申请提前还款。

  ▶政策发布前,已经偿还的本金,不可再申请延期偿还。

  ▶未申请“本金延期偿还”的借款学生,仍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正常还款。

  (三)关于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时间安排

  借款学生可于2022年7月16日起申请延迟偿还本人名下的助学贷款本金,申请结束时间依据《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日期有所区别。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成功后,系统会生成《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本金延期偿还电子回执》,同时,开发银行会为您调整新的还款计划,具体还款计划请参阅回执。请您按照新的还款计划约定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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