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秋季学期海口转学指南
一、申请转学条件
由于家庭住址跨乡镇迁移、监护人跨县(市、区)工作调动或因身体、心理等特殊原因不能在原学校继续就读的,可以申请转学。
二、转学办理流程及日程安排
1.提出转学申请。7月28日至8月6日
家长向实际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可扫描“海口市中小学转学申请表”二维码(见文末),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拍照上传转学材料(户口簿、居住证、住房等),学校接收转学申请。
2.材料审核。8月7日至14日
学校对转学申请材料进行初核,主要审核户籍、居住证,不动产证(房产证)等信息。初核合格的到相关职能部门复核。学校作出审核意见。审核过程中坚持非必要不线下原则,确实需线下补交材料的,学校通知家长补交材料。
3.统筹学位。8月15日至20日
教育部门和学校根据审核结果统筹学位。
4.办理转学手续。8月26日前
学校告知申请人转学办理结果。对转入接收的,办理转学手续。
三、转学原则
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以招收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学。受理转学申请不等同于录取,请申请人合理预期,做好其他就学准备。对新落户到海口市且尚未使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的学生,学校无空余学位不能接收的,由教育部门在辖区范围内统筹安排。教育优待对象按照相关政策落实。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控制班额规定,原则上,幼儿园小班班额应控制在25人以内、中班班额应控制在30人以内、大班班额应控制在35人以内;小学班额应控制在45人以内、中学班额应控制在50人以内(按40人/班标准新建的学校除外)。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省、市学籍管理规定。各学段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2.落实教育优待。按照政策落实对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等的教育优待。8月6日前由本人向受理单位提出申请(教育优待对象也需扫描“海口市中小学转学申请表”二维码申请)。受理单位于8月10日前将审核通过名单汇制成册送至教育部门。
3.严格转学审核。学校严格审核转学材料,按要求填报审核表(附件1、2),并于8月14日前报送主管教育部门。
4.做好服务工作。转学办理期间,各学校要公布本校转学方案(含咨询电话),安排工作人员接听转学咨询电话,接待来访家长,认真做好相关政策解释说明工作,引导家长合理预期,理性对待。
5.加强监督管理。教育部门加强对转学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对发生违规转学、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努力营造规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