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上线国省统筹信息系统热点答疑

地方特产2022-07-25 13:10:46未知

  武汉市上线国省统筹信息系统开机热点问题解答(待遇篇)

  养老保险待遇问答

  1、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什么时候发放?

  按照全省统一工作安排,我市已完成2022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我市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将于上线后2022年7月底发放到位。

  2、系统上线后,是否能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增退休人员待遇申领业务?

  ①、2022年6月及以前到龄人员,可在2022年9月底前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增退休人员待遇申领业务,因停机原因影响的相关待遇按规定予以补发,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②、2022年7月及以后到龄,且无需缴纳7月及以后社会保险费的,可在2022年9月底前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增退休人员待遇申领业务,相关待遇按规定予以补发,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③、2022年7月及以后到龄,且应当缴纳7月及以后社会保险费的,需缴纳7月及以后社保费后再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增退休人员待遇申领业务,相关待遇按规定予以补发,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3、系统上线后,是否能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领业务?

  ①、死亡时间在2022年6月及以前的,可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领业务,不影响遗属享受相关待遇。

  ②、死亡时间在2022年7月及以后,且无需缴纳7月及以后社会保险费的,可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领业务,不影响遗属享受相关待遇。

  ③、死亡时间在2022年7月及以后,且应当缴纳7月及以后社会保险费的,需缴纳7月及以后社会保险费后再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领业务,不影响遗属享受相关待遇。

  ④、因迟办死亡待遇申领业务导致多发养老待遇的,应追回。


  社保年审问答

  1、因系统升级,没有及时办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社保年审)的,是否影响待遇发放?

  不影响。如超过一年未办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社保年审),导致待遇停发,只需在7月25日系统开机后完成资格认证,将从下个月起,正常发放养老金,并补发暂停月份的养老金。


  失业保险问答

  1、上线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是否影响失业保险业务办理?

  上线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后,武汉市失业保险政策规定、经办规则、业务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渠道均未发生变化,参保职工或失业人员仍可按原有渠道办理失业保险相关待遇业务。

  2、失业保险个人待遇可通过哪些渠道办理?

  上线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后,参保职工或失业人员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手机支付宝和微信的“武汉人社”小程序线上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查询等个人待遇业务;也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线下办理。

  3、如何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途径如下:

  ①、手机支付宝办理:登录手机支付宝(需已进行实名认证),搜索‘武汉人社’→选择‘武汉人社’→业务经办·失业人员新增,按照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完成申领手续。

  ②、手机微信办理:登录手机微信(需已进行实名认证),点击“发现→小程序→搜索‘武汉人社’或‘武汉社保’→业务经办 ·失业人员新增”,按照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完成申领手续。

  ③、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选择“湖北省”→点击“一事联办”→选择“省级定标主题·申领失业保险金”,按照提示完整、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完成申领手续。

  4、哪些人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企业参保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满足以下条件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

  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次数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技能提升补贴不得与企业组织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新技师培训等培训项目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培训项目补贴、就业创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

  5、哪些单位可以申请2021年度稳岗返还?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参保单位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按 90%返还。普通参保单位稳岗返还实行“免申即享”,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稳岗返还实行申报制。

  6、缓缴失业保险费是否影响失业保险待遇?

  参保企业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等相关待遇。

  7、如何变更个人银行账户信息?

  参保职工或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或技能提升补贴并审核通过,因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有误,导致发放失败的,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或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变更银行账户信息。


  工伤保险问答

  1、系统上线后补办工伤保险参保缴费,系统切换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会受到影响吗?

  用人单位在系统切换期间,线下申请工伤保险参保业务(对新招录职工,应履行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备手续),并于系统上线后及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的,系统切换期间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2、系统切换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申请如何办理?

  系统切换期间,参保人员未能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核定等业务的,在系统上线后,均可按原有渠道办理工伤保险相关待遇业务,补发相应待遇。您的权益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3、对系统切换期间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如何处理?

  ①、各工伤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在系统切换前通过工伤结算系统办理在院工伤职工出院结算业务。未达到出院条件或因特殊原因的在院工伤病人,在系统切换期间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系统上线后在系统中再次办理住院及结算业务。

  ②、系统切换期间,工伤就医由参保单位或个人现金垫付的,系统上线后回工伤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办理费用补录和结算。

  ③、其他因系统切换导致工伤就医待遇受影响的,系统上线后,在系统切换期间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可到所属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追溯报销。

  4、系统上线后,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有没有变?

  系统上线后(7月25日起),我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业务恢复受理,办理流程、办理渠道未发生变化,建议错开高峰期申请。对系统切换前已受理的申请,系统切换期间体检及评审等线下工作仍在正常开展,已出鉴定结论的,将在系统中补录后分批次发放。

本文标签: ,待遇  ,系统  ,工伤  ,养老保险  ,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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