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缴政策自2022年7月起执行,缓缴期为7月、8月、9月共三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相关动态:南京下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
南京为缓解当下疫情冲击,提出了“同心抗疫 携企同行”助企纾困二十项举措,下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
2022年1月1日起,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的各类用人单位单位缴费率由9.8%(含生育保险缴费率0.8%)下调至8.8%(含生育保险缴费率0.8%)。
2022年1月、2月已核定的职工医疗保险费,按新费率重新调整,并在参保单位以后月份应征计划中抵扣。
地方特产2022-07-25 12:59:47未知
缓缴政策自2022年7月起执行,缓缴期为7月、8月、9月共三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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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为缓解当下疫情冲击,提出了“同心抗疫 携企同行”助企纾困二十项举措,下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
2022年1月1日起,参加南京市职工医保的各类用人单位单位缴费率由9.8%(含生育保险缴费率0.8%)下调至8.8%(含生育保险缴费率0.8%)。
2022年1月、2月已核定的职工医疗保险费,按新费率重新调整,并在参保单位以后月份应征计划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