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统筹推进免费婚前孕前保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委对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通知》)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广州市免费婚前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施意见》,对我市开展免费婚前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进行了规范,有效地减少了出生缺陷的发生。2021年10月,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民政厅、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统筹推进我省免费婚前孕前保健工作的通知》(粤卫妇幼函〔2021〕25号),提高了项目目标,扩大了项目覆盖人群,规定免费婚前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提供相同的检查项目。根据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要求,我委启动对该《通知》的修订。
二、法律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关于加强婚前保健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函〔2020〕205号)、《关于统筹推进婚前孕前保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20〕1024号)、《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和《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国卫基层发〔2019〕52号)。
(二)《关于统筹推进我省免费婚前孕前保健工作的通知》(粤卫妇幼函〔2021〕25号)、《广东省婚前孕前保健技术服务规范》(粤卫办妇幼函〔2021〕36号)。
(三)《健康广州行动计划(2020-2030年)》。
三、主要内容
为了与国家、省最新文件保持一致,与广州市现行方案相比,新方案增加了项目目标、扩大了项目覆盖人群,优化了项目服务流程、提高了政府补助标准、规定免费婚前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提供相同的检查项目,同时对婚前孕前保健定点服务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通知》主要由六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明确项目工作目标,第二、三部分分别对目标人群及服务内容、服务机构资质进行阐述,第四部分对服务流程进行描述,第五部分对各相关单位与部门职责进行分工明确,第六部分对补助标准和经费来源进行了说明。
下面对目标人群、服务流程和服务项目进行详细的解读说明。
(一)目标人群有哪些?
一方或双方为广州市户籍或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市申办或签注)的登记结婚人员,可在预约结婚登记后至怀孕3个月内享受一次免费婚前孕前健康检查;符合再生育政策的,按规定每孩次可以继续享受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二)如何接受免费婚前孕前健康检查服务?
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凭有效身份证明或《广东省居住证》、结婚证或预约结婚登记信息,获取《广州市免费婚前孕前健康检查服务券》(以下简称《服务券》)。其中登记结婚人员在婚姻登记所在区的有关机构获取《服务券》并接受保健,计划怀孕夫妇在夫妇一方户籍地或常住地有关机构领取《服务券》并接受保健。
除越秀、海珠、南沙和增城区外,广州市其他区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亦可使用“广州健康通”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建档预约,并可获取《服务券》。
(三)免费婚前孕前健康检查包括哪些项目?
新方案实行免费婚前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二检合一”,提供相同的检查项目,共包括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影像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早孕和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25项检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