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确诊病例3
7月16日
13:20-24:00 在自家经营的出租住房(江津区双福街道兴茂北座4栋1-7-7)未外出,和入住的市外阳性人员有接触。
7月17日
00:00-12:00 在自家经营的出租住房(江津区双福街道兴茂北座4栋1-7-7)未外出。
12:00-13:00 自家玉米地务农(距离出租住房约400米)。
13:00-24:00 回到出租住房(江津区双福街道兴茂北座4栋1-7-7)后未外出。
7月18日
00:00-24:00 在出租住房(江津区双福街道兴茂北座4栋1-7-7),未外出。
7月19日
00:00-17:50 在出租住房(江津区双福街道兴茂北座4栋1-7-7),未外出。
17:50-19:00 步行到鸥联超市(江津区双福街道福城北苑B区)门口菜贩处买菜。
19:00-24:00 回到出租住房(江津区双福街道兴茂北座4栋1-7-7)后未外出。
7月20日
00:00-23:00 在出租住房(江津区双福街道兴茂北座4栋1-7-7),未外出。
23:00 转运至江津区集中隔离点。
请广大市民对照以上活动轨迹,加强自查。在上述时间和地点与该病例有轨迹交叉或有接触的,请主动向社区(村)报备,于7月21日起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两次核酸检测时间应间隔24小时)。
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及时报告社区(村),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外出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