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地方特产2022-07-14 21:22:50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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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馨提示:西安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1、待遇享受期

  (1)城乡居民

  居民在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期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保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超过集中缴费期未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2)大学生

  2021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及未缴纳上一学年大学生医保的在校学生,在校缴纳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后,待遇享受期自缴费完成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报销金额与2022年共享最高支付限额。

  (3)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特殊人员

  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需要参保且政策允许参保的特殊人员,按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完成参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从完成缴费后的次月算起。

  2、门诊待遇

  (1)门诊统筹

  参保居民在本人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具体支付标准比例如下:

  

  (2)大学生门诊统筹

  一个待遇享受期内,参保大学生在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70%支付,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00 元。

本文标签: ,参保  ,门诊  ,待遇  ,医保  ,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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