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确定成都为我省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按照国家有关工作部署,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面向全省21个市(州)开展了我省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申报工作。通过各城市自愿申报、申报城市陈述、组织专家评审,并经省政府同意,确定成都为我省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
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和要求,适时在成都启动实施个人养老金先行工作,推进我省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促进养老保险制度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保险需要,让个人养老金参加人在养老保险一、二支柱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份养老积累,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养老收入水平和老年生活保障。
知识链接
Q什么是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是指有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高度重视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通过税收优惠等政策给予支持,鼓励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并通过市场化运营的方式实现积累资金的保值增值。在中国境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参加个人养老金。
Q为什么要建立个人养老金制度?
A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生改善和社会保障,把社会保障作为改善人民生活的基础民生工程,把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点,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确立了多层次发展的体系框架,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养老保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从养老保险三支柱整体上看,第一支柱为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立足于保基本,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体现社会共济,已具备相对完备的制度体系,覆盖范围持续扩大。第三支柱为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此前没有全国统一的制度性安排,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短板。2020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2021年和2022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均提出要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务院办公厅于今年4月印发了《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这对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具有标志性意义。个人养老金是国家关于第三支柱的制度性安排,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二者都是第三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互相补充、相互促进。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在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础上,再增加一份积累,退休后能够再多一份收入,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让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更有质量。
Q怎么领取个人养老金?
A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参加人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建设的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本人的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账户具有唯一性,是参加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由参加人自主选择。从国际经验和国内探索看,多种金融产品参与个人养老金,既有利于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也有利于市场充分竞争,促使金融机构开发更好的金融产品参与个人养老金。
参加个人养老金人员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等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并归集至本人社会保障卡。参加人死亡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一是领取条件与领取基本养老金挂钩,可以切实保障实现补充养老功能。二是领取方式多样化,方便个人选择。三是将个人养老金待遇归集至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有利于参加人三个支柱养老权益的整合和服务,并为调整完善养老保险政策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