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公租房选房后未按时入住会取消资格码

地方特产2022-07-05 12:59:27未知

  逾期未办理入住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摇号选房资格

  会的,到期没办理则取消选房名额!

  拓展阅读:西安高新公租房选房规则

  1、西安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集中组织各小区分批次进行选房;选房人员根据摇号顺序依次按报名的小区、户型进行楼栋、房间号的确定(各小区剩余分配房间按照楼栋、户型在大屏幕中全部展示,以便大家选择),为确保选房工作的顺利进行,选房现场不接受所选房屋的查看。

  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避免人员聚集、人员流动等因素带来的疫情风险,请选房申请人按户型开始选房具体时间安排,提前20分钟到达选房地点。工作人员将按排序号依次叫号(共叫三次)进行选房,若申请人未按时到达,将依次顺延至下一位申请人开始选房;若申请人未按时到达,但在选房期间内到达,选房次序将排至所选小区、户型最后一位选房人之后;若申请人在选房期间未到达,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3、针对放弃选房资格出现的剩余房源将根据摇号顺序依次递补进行选房,直至本批次房源分配结束,具体请关注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专题专栏中的高新区住房保障相关通知;未分配房屋的,可继续参加后期房屋的摇号报名分配。

  温馨提示:西安高新公租房配租资格名单

  公租房申请个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高新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且住房困难的人员。

  1、申请个人是指年满18周岁,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

  2、联审标准

  (1)收入标准: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收入标准为单身人员月收入标准为4680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4290元,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3900元。收入标准根据西安市对租赁型保障房现行收入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2)车辆标准: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有车辆的,单价低于15万元(以购车发票为准)。

  (3)住房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3、住房标准:人均分摊包括申请人配偶、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及申请人夫妻一方父母;收入标准:人均分摊包括申请人配偶、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

本文标签: ,申请人  ,标准  ,住房  ,收入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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