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二)2017年1月1日后从新都区行政区域外新引进入户的毕业生或毕业当年首次就业参保在新都区的新都户籍应届毕业生;
(三)2017年1月1日后在新都区首次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新都区;
(四)在新都区企业工作或在新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非在编人员(企业单位注册登记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新都区)。
(五)与新都区其他补贴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申请。
二、补助标准
本科 6000元/人
硕士 12000元/人
博士 24000元/人
博士后 50000元/人
提示:补贴一次性发放,不重复申领。
三、申请时间
每年3月、7月集中受理。
7月集中受理时间
该月法定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申请材料
首先自行下载并提前填写《成都市新都区新引进后备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1份。
样表↓
此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人才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学历学位证书、博士后证明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2.区内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
3.所在单位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截止申请日期连续不间断12个月由所在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个人参保缴费证明1份,并提供在成都市内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的所有缴费证明;
5.《居民户口簿》户主页、迁入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
6.申请人本人实名的中国银行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所需申请材料到区行政审批局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窗口经办人员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对于初审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当场告知申请人。
(二)对材料齐备的申请,区行政审批局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初审通过并签字后,转送区人社局进行复审;对于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由业务主管部门(区人社局)电话告知申请人,并将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直接交业务主管部门。最后对复核通过后的申请人进行公示。
(三)待区人社局向区行政审批局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提供审核通过证明材料后,由区行政审批局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完成相关拨付手续。
六、受理部门和时间
新都区行政审批局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区政务服务中心C区3楼
资料初审咨询:028-83979067
科室:028-83953827
(资料初审部门,交资料就到这!)
七、业务主管部门
新都区人社局创业促进中心
联系电话:028-89399625
(政策制定部门,负责最终审核!)
八、办理时限
资料初审不通过当即告知;资料复审为60个工作日,资金审核拨付不在该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