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认定政策指南
1.政策内容
当年招用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规定比例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享受贷款贴息。未达到招用人员规定比例的,可根据新招用符合条件人数,按照每人10万元的额度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额度。
2.申请对象及条件
小微企业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 (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I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可申请不超过两年期限、最高贷款额度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小微企业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 213号)规定查阅相关资料认定,或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小微企业名录(湖北) "进行认定。
3.申报材料
(1)《武汉市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认定表》(A4规格,1式3份,可在武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
(2)职工花名册原件及工资发放流水2份;
(3)1年内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2份;
(4)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先贷款后认定的还需提供6个月以内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复印件2份。
4.办理流程
(1)先认定后贷款: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或纳税地所在区人社部门申报,填写《武汉市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认定表》; 在资料收齐后,区人社部门3个工作日完成资格认定。小微企业在1年内向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按规定享受贴息。
(2)先贷款后认定:
小微企业在贷款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向《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或纳税地所在区人社部门申报,填写《武汉市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认定表》;在资料收齐后,区人社部门3个工作日完成资格认定,并将资料移交财政部门,小微企业按规定享受贴息。
5.责任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政策咨询解答及业务经办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