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正式发布《关于落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津贴有关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明确了相关补贴发放办法。按照细则,符合条件的2015年1月1日后毕业的中山市户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获得每人一次性1万元的津贴。
《实施细则》目前已正式执行,有效期为五年。津贴受理工作已正式开始,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由本人登陆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站,按照办事指引进行申请。
提交申请时必须在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作
(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公有制企业以外的用人单位,含事业单位法人机构,即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使用非财政资金进行运营的事业单位)
还有这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