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1、见习协议书;
2、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提供、首次申请时提供);
3、见习单位发放补贴明细账(单);
4、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可不提供)。
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按不高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且不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政策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2.用人单位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