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佛山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佛山灵活就业人员社保2020年缴费标准

地方特产2022-06-24 17:30:29佚名

  2020佛山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1720元(下限)—21600元(上限)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720元,上限为2019年度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200元的300%即21600元。

  参保人2020年度月均工资收入低于下限的,按下限核定;高于上限的,按上限核定。

  注: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佛山市社会保险费核定标准表(更新时间:2020年7月1日)
险种费率缴费对象缴费基数下限(元)缴费基数上限(元)
基本养老保险13%单位(含有雇工个体工商户)337620268
12%单位(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
8%个人
失业保险(一档)0.32%单位172021600
0.20%个人
失业保险(二档)0.48%单位
0.20%个人
失业保险(三档)0.80%单位
0.20%个人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3.50%单位5626
0.50%个人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3.50%单位
1.50%个人
生育保险1.00%单位5626
工伤保险一类阶段性下调后基准费率0.10%单位
上浮至120%0.12%
上浮至150%0.15%
工伤保险二类下浮至50%0.10%
下浮至80%0.16%
阶段性下调后基准费率0.20%
上浮至120%0.24%
上浮至150%0.30%
工伤保险三类下浮至50%0.15%
下浮至80%0.24%
阶段性下调后基准费率0.30%
上浮至120%0.36%
上浮至150%0.45%
工伤保险四类下浮至50%0.23%
下浮至80%0.36%
阶段性下调后基准费率0.45%
上浮至120%0.54%
上浮至150%0.68%
工伤保险五类下浮至50%0.25%
下浮至80%0.40%
阶段性下调后基准费率0.50%
上浮至120%0.60%
上浮至150%0.75%
工伤保险六类下浮至50%0.28%
下浮至80%0.44%
阶段性下调后基准费率0.55%
上浮至120%0.66%
上浮至150%0.83%
工伤保险七类下浮至50%0.30%
下浮至80%0.48%
阶段性下调后基准费率0.60%
上浮至120%0.72%
上浮至150%0.90%
工伤保险八类下浮至50%0.33%
下浮至80%0.52%
阶段性下调后基准费率0.65%
上浮至120%0.78%
上浮至150%0.98%

本文标签: ,费率  ,阶段性  ,基准  ,单位  ,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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