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车辆免检标志申领条件:
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之后的非营运轿车(含大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
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 | 享受免检次数 |
2012年9月1日以后 | 2次 |
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 | 1次 |
2010年8月31日之前 | 不享受 |
备注:根据公安部、质检总部相关免检内容规定,符合办理免检车辆是在2010年9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且一般新车入户6年内是每两年需要进行一次过线检测年审,现在就只需每两年带齐年审资料前往车管所领取检验合格标志黏贴玻璃即可,即是免于上线检验。
拓展资料:
有下列情形的车辆不能享受免检:
第一种,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车辆不享受免检;
第二种,购车后长期未登记(自车辆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的不享受免检;
第三种,非营运轿车等车辆在2014年9月1日前已到检验有效期但逾期未参检的车辆不能享受免检政策,仍需要按原规定到检验机构参加检验。例如一辆车的检验有效期截至2014年7月31日,车主人为拖延到9月1日以后的,该车不但不符合免检政策,反而因逾期未办理检验合格标志,将面临处罚,广大车主要避免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