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2、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3、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强制保险单原件、复印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如遗失强制保险单原件,可到保险公司出具打印该保单抄件办理);
PS:目前电子保险单也能正常办理,但办理业务时前台需要在保险系统内查询到与市民提供的电子保单信息一致的才可以。
3、车船税原件、复印件(保单内有注明代缴当年车船税的也可以);
注意:因为原来的保险单只证明其车辆上一年度的车船税,而车船税无论每年度哪个时间购买,都只是购买当年1月1日-12月31日有效而已,下一周期需重新购买的,所以你原来的保险单只能证明你上年度缴纳了车船税,而不能作为你本年度的,你本年度可以重新到地税部门缴纳后出具的新征缴发票作为证明依据,也可重新到保险公司购买新的未到期生效的保险单委托保险公司一齐代缴纳本年度车船税作为证明。
4、行驶证;
5、《机动车登记证书》(领取绿色环保标志所需)另(公安部第124号令)(《机动车牌证申请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是到检测站后领取的)。
6、登记公司名下的机动车年检,需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单位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代办人属外地户籍还需提供佛山居住证(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机各一,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保险单、车船税单前往办理。
注:一般车辆查封都不会影响正常车辆年审的,除非当时查封机关的查封证明内有注明不允许该车年审,否则正常办理车辆年审即可。
办理流程:
车主自己前往年检,应携带车主身份证明、行驶证、登记证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等相关证照驾驶车辆前往检测站。
到达检测站后,按以下流程进行:
①到收费窗口交纳车辆检测费用并填写相关表格;
②协助检测站工作人员完成对车辆车架号码拓印及车辆外观查验的工作;
③然后驾驶车辆在检测线入口等候车辆检测,车辆将在检测线车间完成安全技术检验及排气污染检测;
④车辆检测完结后车主应在检测线出口取回车辆;
⑤在检测结果打印窗口领取检测结果;
⑥检测结果合格的,可以将相关证照、资料交到车管所在站场设置的签章窗口,如车辆的外观及相关资料审查合格的,即可办理年检签章,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PS:如果他人代为办理的,还需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