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各家各户各小区情况都不同,相较商品房而言,更为复杂。,建议联系拆迁安置单位及各区城改办具体了解,也可携带现有资料来西安不动产中心窗口进行咨询。
安置房办证所需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
4、拆迁安置协议;
5、完税凭证。
咨询电话
029-85350831
工作时间
9:00-12:00 13:00-17:00
咨询&办理地点
西安市不动产登记大厅(朱雀大街21号朱雀云天大厦5楼)
雁塔区朱雀大街南段与昌明路交叉口东北80米
温馨提示:安置房办证的前提条件
①前期项目的用地、规划、竣工验收等手续是否完备;
②拆迁安置单位依据①的手续材料将安置房屋是否登记到了自己名下,就是常说的办理了“大证”;
③如果您的房屋完成了第①②项前提条件,那么您请尽快去税务部门完税,并联系拆迁安置部门准备材料进行办证申请,俗称分“小证”。
分完“小证”后您就可以拿到自己的房本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