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区人才引进政策一览(重庆各区县人才引进政策)

地方特产2022-06-18 00:11:26佚名

  一、北碚区青年人才安家补贴

  (一)申报对象

  首次来渝并在碚全职工作,与企业(在北碚区注册)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及以后)、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0周岁及以下(以申报日期为准)青年人才,其中博士学历、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等相应职级青年人才可申请6万元/人的安家补贴,硕士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等相应职级青年人才可申请1万元/人的安家补贴,由青年人才本人申报。

  (二)申报资料

  向区人力社保局申报,并提供以下资料:

  1.《北碚区青年人才安家补贴申报表》(附件1);

  2.人才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复印件;

  3.能证明符合人才等次标准或相关政策标准的材料复印件;

  4.劳动(聘用)合同;

  5.近3年个税完税证明;

  6.企业营业执照(后台系统核查);

  7.社保缴纳记录(后台系统核查)。

  (三)审核

  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分别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委组织部进行审核。

  (四)公示

  青年人才安家补贴拟支持对象在适当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

  (五)发放

  公示无异议的,博士学历、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等相应职级的补贴按在碚实际工作时间分三年发放,每年发放比例为40%、30%、30%(如市级有明确要求的,按规定进行调整);硕士学历、中级职称或技师等相应职级的补贴一次性发放。

  二、北碚区青年人才家庭培智补贴

  (一)申报对象

  北碚户籍及在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在2021年及以后),毕业后1年内在碚全职就业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半年以上的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分别给予2000元、5000元、10000元家庭培智补贴,申报时限为毕业后2年内,可由青年人才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家庭成员限与青年人才同一户籍内)申报。

  (二)申报资料

  向区人力社保局申报,并提供以下资料:

  1.《北碚区青年人才家庭培智补贴申报表》(附件2);

  2.人才本人及申报人户籍资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复印件;

  3.能证明符合人才等次标准或相关政策标准的材料复印件;

  4.自主创业的青年人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北碚区注册);

  5.单位就业的青年人才提供劳动(聘用)合同;

  6.社保参保记录(后台系统核查)。

  (三)审核

  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审核。

  (四)公示

  北碚区青年人才家庭培智补贴拟支持对象在适当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

  (五)发放

  公示无异议的,一次性发放。

  三、北碚区引才补助

  (一)申报对象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招用10名、30名、50名及以上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注册地在北碚区的企业(劳务派遣机构除外)。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10名—29名给予1万、30名—49名给予4万、50名及以上给予8万元引才补助。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补贴,不重复享受。企业须为上述招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人数以申报时正常参保人数为准,每年12月底前申报。

  (二)申报资料

  向区人力社保局申报,并提供以下资料:

  1.北碚区引才补助申请表(附件3);

  2.北碚区引才补助人员花名册(附件4);

  3.毕业证复印件;

  4.重庆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参保人员明细(后台系统核查);

  5.企业营业执照(后台系统核查)。

  (三)审核

  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审核。

  (四)公示

  将拟享受补助的企业、补助金额等情况在适当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

  (五)发放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向企业划拨补助资金。

  四、北碚区校企合作奖励

  (一)申报对象

  在北碚区注册企业与高校合作成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订单式培养项目或“命名班”,且同批次培养的高校毕业生有5名及以上与该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报企业奖励。每个项目奖励1万元。

  (二)项目备案

  在北碚区注册企业与高校合作成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订单式培养项目或“命名班”,项目正式实施之日起一个月内,企业向区人力社保局备案,提供如下资料:

  1.校企合作项目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

  2.北碚区校企合作项目备案表(附件5);

  3.企业营业执照(后台系统核查)。

  (三)申报

  校企合作项目实施6个月后,企业可向区人力社保局申请奖励资金,除提供项目备案资料外,还需提供如下资料:

  1. 高校毕业生花名册(附件6);

  2. 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

  3. 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4.毕业生在岗6个月及以上情况(社保系统后台核查)。

  (四)审核

  申报后10个工作日内,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审核。

  (五)公示

  对拟享受奖励的企业、标准等情况在适当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

  (六)发放

  公示无异议的,向企业划拨奖励资金。

  五、其他事宜

  本兑现规程涉及申报项目的开始日期为2021年9月10日,适用范围不包括在两江新区注册、纳税的企业及其引进的人才。自本规程印发之日起即可进行申报,解释权归区人力社保局。

  申报地址:重庆市北碚区云华路168号城南海宇大厦四楼北碚区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联系电话:68220980,68869122。

  附件:(点此下载)

  1.北碚区青年人才安家补贴申报表

  2.北碚区青年人才家庭培智补贴申报表

  3.北碚区引才补助申请表

  4.北碚区引才补助人员花名册

  5.北碚区校企合作项目备案表

  6.北碚区校企合作高校毕业生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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