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单位条件:
在隶属临平区的单位工作,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体是指
(1)临平区所属事业单位
(2)税收收入缴入临平区国库的各类企业
(3)政府管理部门发证的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等其他社会组织
工作证明:
1、就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且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或缴纳个税;
2、创业人员:法人代表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股东提供公司章程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3、劳务派遣人员:由实际用人单位进行审核申报,申报时需同时提供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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