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属中小学课后服务预收费政策做了哪些规定

地方特产2022-06-15 17:15:52未知

  6月14日,福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发布《福州市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预收费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以推进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全面高质量开展,有效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减轻家长负担,让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继续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为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提供经费支持。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等活动,对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承担的部分,可根据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收取服务性费用;相关服务由学校之外的机构或个人提供的,学校可代收代付相关费用。

  《通知》明确,课后服务预收费对象为全体有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不含特教学校)。预收费必须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学校课后服务项目包括午托、傍晚托、初中晚自习、周末和节假日服务等。

本文标签: ,课后  ,学校  ,通知  ,义务教育阶段  ,服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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