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详解 特困人员照护方案

时间:2023-09-19人气:作者:未知

梅州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详解 特困人员照护方案

  生活自理能力与护理标准

  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标准主要分为三个档次,分别是全自理、半自理(半失能)和全护理(失能)。

  全自理

  月人均护理标准: 每人每月33元。

  半自理(半失能)

  分散供养: 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月的30%确定,即每人每月486元。

  集中供养: 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月的60%确定,即每人每月972元。

  全护理(失能)

  分散供养: 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月的60%确定,即每人每月972元。

  集中供养: 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620元/月的120%确定,即每人每月1944元。

  规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要全部签订照料护理协议,落实照料护理人,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向照料护理人足额支付费用。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费足额拨付到供养服务机构,统一用于照料护理所需开支。

  这些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这些标准是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特困人员的生活自理能力来确定的。

  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有什么区别?

  分散供养通常是在家庭环境中进行,而集中供养则是在专门的福利机构进行。

  如果特困人员的生活自理能力发生变化,护理标准会重新评估吗?

  是的,如果特困人员的生活自理能力有明显变化,护理标准会进行重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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