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暖气不热退费测量标准 大连市暖气不热退费标准

时间:2023-11-16人气:作者:佚名

大连暖气不热退费测量标准 大连市暖气不热退费标准

  大连暖气不热退费测量标准

  供热单位测温,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天,经测温,用热户居室温度

  1次不达标的,按2天退费;

  2次测温不达标的,按10天退费;

  一个月内3次(含3次)不达标的,按30天退费;

  供热期内超过3个月,视为全供热期不达标,按全额采暖费退费。

  供热主管部门或供热管理办公室测温,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天

  用热户居室温度不达标的,1次视为5天不达标,按10天退费;

  一个月2次(含2次)不达标的,视为全月不达标,按30天退费;

  供热期内超过3个月,视为全供热期不达标,按全额采暖费退费。

  》》》大连供热企业及供热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大连供暖不热怎么申请退费

标签: 测温  标的  不达  大连  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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