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是指我市参保人员在本统筹区(包括福州市六区六县市)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行为,包括异地安置就医和异地转院就医。
异地安置人员是指因户籍迁移、投靠亲属以及单位派驻外地工作等长期居住在统筹区外的我市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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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院人员是指因恶性肿瘤疑难病症等,本统筹区最高等级医疗机构无法救治,需要申请到省外更高水平医院住院的我市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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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的,在联网医疗机构就医,医保基金按我市规定支付标准的50%结算;
在非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保基金按我市规定支付标准的30%结算。
参保人员在本统筹区外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