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
1.申领人填写《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申请表》(主卡或副卡),并准备申请表中所有涉及内容的证明材料,交单位审核;
2.用人单位核对申请表内容无误后,将申请表、照片(2寸证件照2张)和有关证明材料(见:三、申办材料)复印件盖章后寄往县级及以上人力社保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单位审核后,直接寄往省人力社保厅办理)
3.县级及以上人力社保部门或主管部门根据证明材料核对申领人的单位、身份、学历、住所等信息无误后,将申请表和照片寄往省人力社保厅办理;
4.省人力社保厅收到材料后,审核办理居住证,并邮寄给申领人。
流程图:
(二)变更或延期
1.持证人填写《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变更(延期)申请表》,并准备有关证明材料(变更:变更事项证明材料,延期: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2.用人单位核对申请表内容无误后,将居住证和申请表原件、审核盖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寄往县级及以上人力社保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省直和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单位审核后,直接寄往省人力社保厅办理)
3.县级及以上人力社保部门或主管部门根据证明材料审核无误后,将居住证和申请表原件寄往省人力社保厅办理;
4.省人力社保厅收到材料后,审核办理变更或延期,并邮寄给申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