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的手续: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办理协议离婚之前需满足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是在我国民政局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对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都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
符合上述条件者,双方当事人共同携带证件前往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证件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协议离婚常见问题:
1、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后悔。解决方案: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会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发现不存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离婚后,对子女抚养问题后悔。解决方案: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另行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3、离婚登记时结婚证丢失怎么办。解决方案: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但当事人需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