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6月10日,德国法西斯枪杀了捷克利迪策村16岁以上的男性公民140余人和全部婴儿。1949年11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在莫斯科举行理事会议,各国代表愤怒地揭露了帝国主义分子和各国反动派残杀、毒害儿童的罪行,为了保障各地儿童的权利,让儿童幸福的生活,会议决定以每年的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
国际儿童节定于每年的6月1日。为了悼念1942年6月10日的利迪策惨案和全世界所有在战争中死难的儿童,反对虐杀和毒害儿童,以及保障儿童权利。
我国儿童节,早期为每年的4月4日,是1931年根据中华慈幼协会的建议设立的。1949年12月,废除旧的儿童节,将6月1日作为我国的儿童节,与国际儿童节统一起来。世界上许多国都将6月1日定为儿童的节日。欧美国家,儿童节的日期各不相同,而且往往很少举行社会公众性的庆祝活动。有人误解只有社会主义国家才将6月1日定为儿童节,事实上,美国的一些组织也开始考虑将儿童节定在6月1日。
2019年8月1日,人社部官网发布《法定年节假日等休假相关标准》,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