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人们逢年过节时总要想法子弄点好吃的。那时候所谓好吃的,最高的境界就是吃点肉。有肉要先献给祖先——祭祀。祭了祖先之后便将这肉“祭”自己的牙齿,于是便有了“打牙祭”之说。那时能吃上点儿肉的机会一年也就那么几回,所以凡有机会吃肉,统统被戏称为“打牙祭”。
《儒林外史》第十八回中关于“打牙祭”有这样一段描述:“伙计们平时每日就是小菜饭,初二、十六跟着店里吃牙祭肉。”看来,“打牙祭”就是吃牙祭肉。
“打牙祭”可以说是祭祀文化和社会现实相结合的产物。古人向来重视祭祀活动。逢年过节,人们都要祭拜已逝亲属或者在天神明。有好吃的自然也要先分给神仙祖宗吃,以求神明保佑。古代祭祀中,牛羊猪是常见的祭品,皇家祭祀全牛全羊,这样做普通人肯定承受不起。所以,百姓通常是在神龛或者祖先灵位前放上一块肉,点上冥币、蜡烛,以示祭告。人们认为,祭祀的贡品是神祖的吃食,人吃了很吉利。所以,皇帝经常把祭肉分给王公大臣,分祭肉的故事也史不绝书。
此俗流入民间,家长们通常会把祭完神祖的贡品分给家人吃。过去,人们的生活水平不高,而且肉价昂贵,平时吃肉都是奢求。只有逢年过节,人们才能借祭祀的光,吃上些“祭肉”。因而,这样难得的吃肉机会就被人们戏称为“祭牙”,也就是后来人们说的“打牙祭”。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能吃上肉已经不再是普通百姓人家的奢求了。这种“打牙祭”的说法也就渐渐地被人们淡化了。但是,在老一辈人心中,“打牙祭”却承载了一个时代的历史,记录了他们那个年代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