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确定全省集中供水地及洞庭湖内湖为畜牧禁养区

三农助农2022-06-20 19:02:06佚名

  继2013年划定湘江干流及一级支流距岸1000米以内为畜牧禁养区后,湖南省人民政府近日再次调整和规划新一轮养殖区域布局,全省集中供水地地下水源、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取水口和洞庭湖内湖在此次调整中被列为禁养区。

  湖南是全国生猪外销大省,年出栏生猪8000万头左右。据测算,1头猪每年产生的排泄物可达1吨以上,全省畜禽粪尿年排放量达1.4亿吨。“十三五”期间,湖南省将逐渐减少生猪出栏量,到2020年,稳定在6200万头左右。

  据湖南省畜牧水产局相关尽职人介绍,根据区域资源承载能力,明确区域功能定位,此次湖南省政府将推进畜禽养殖由长株潭城市群等养殖高密度地区向湘西、湘南等养殖低密度地区转移。各区县人民政府必须在今年内依法划分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并向社会公开。

  值得注意的是,除之前规定的湘江干流两岸1000米外,这次还把洞庭湖内湖沿岸1000米、集中供水地下水源周边1000米和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取水口 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范围内及城乡居民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景色名胜区,所有统一划定为禁养区。

  湖南省还将对规模养殖场进行备案管理,备案内容主要包括养殖地址、畜禽品种、养殖规模、疫病防控、粪污管理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措施等内容。省财政每年从 相关财政专项资金中统筹调度资金用于现代畜禽养殖示范园建设、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改造,采取以奖代补形式在“十三五”期间每年支持建设20个左右县级病死 动物无害化集中处理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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