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管理职能移至畜牧主管部门以来,我县多方调研,积极探索,依法依规出台定见和方法,建立健全作业机制,层层分化使命、落实职责。
2015年初,县政府出台了《对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作业的定见》,明确畜牧、商务、市场监管、公安等主管部门以及城镇的监管规模、使命与职责;建立生猪屠宰管理作业领导小组,担任安排、和谐有关部门展开平时作业和联合执法。县畜牧主管部门修订了《肥东县动物清洁监督分所2015年作业方针查核管理方法》,将生猪定点屠宰监管作业归入其中,查核分值占30%;建立了县畜禽屠宰管理所,并在5个动物清洁监督分所增挂“屠宰管理分所”牌子,加大私屠滥宰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