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

三农助农2022-03-24 00:05:44佚名

  10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今后,网上销售食品也必须实名认证,如出现问题,第三方平台将被“连坐”;六类危害食品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最高罚款可达到货值金额30倍等,均为此次新食品安全法的亮点。

  昨日,记者从武汉市食药监局获悉,新法实施后,武汉还将给食品企业建“信用档案”,在“黑名单”中还触电的“老油条”企业,将面临被吊销执照的风险。

  实名

  微博卖食品需实名认证

  第三方平台负连带责任

  自制蛋糕、自做小菜,在朋友圈、QQ群、微博上出售。如今,这种“私房小食”颇受欢迎。在新出台的食品安全法中,首次对网络食品交易提出严管。

  新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实名登记。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消费者通过网络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向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如果不能提供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第三方平台赔偿。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

  武汉市食药监局政策法制处稽查员范绪渊介绍,目前,在朋友圈、微信、QQ群里售卖食品的,如果买卖双方知根知底,为亲友间的来往,属于民间交易。而新食品安全法监管的,是在第三方平台上,销售对象为大众人群的卖家,如在微博上,在淘宝、京东等平台上,面向陌生人售卖食品。

  明示

  转基因食品需显著标示

  婴儿乳粉不能千牌一方

  按新法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需做出显著标示。该局食品生产监管处调研员张涛说,豆腐生产企业生产豆制品,如果使用转基因大豆作为原料,首先这类转基因大豆品种,必须是农业部门批准使用的品种,此外生产企业必须在包装上如实标注。

  保健品和婴儿乳粉,是关系民生的特殊食品,也是新法监管的重中之重。今后,保健食品标签不得涉及防病治疗功能,婴儿乳粉不能“千牌一方”。

  严管

  武汉给食企建信用档案

  老油条将被吊销许可证

  新食安法要求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制度、全程追溯制度、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制度,完善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还要求实行有奖举报,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鼓励消费者投诉举报,建立“深喉”(即内部举报人)保护制度。

  “目前,武汉有近16万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包括餐饮企业),明日起,武汉将对这些企业建‘信用档案’。”范绪渊说,“信用档案”中包括许可、生产、巡查、处罚等信息。检查中如发现食品企业问题,来年会将其作为重点监察对象。如果一年内累计三次违反食品安全法,则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重罚

  六类危害食品安全行为

  最高按货值30倍来处罚

  被称为“史上最严”,是新法的显著特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用回收食品作原料的,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肉制品的,经营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的,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等六类危害食品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罚款额度由原来的最高可处货值金额10倍,提升到30倍。

  该局餐饮服务监管处处长王晓东介绍,以火锅店为例,如果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将面临5万元以上、货值金额20倍以下罚款;而添加了非食品原料,或用回收食品作原料,将面临5万元以上、货值金额15-30倍以下罚款。如果在火锅底料中加罂粟,就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行政责任追究方面,新法新增行政拘留,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在民事责任方面,加大了赔偿力度,赔偿金可以达到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

  曝光

  武汉公布食药违法典型案例

  昨日,武汉市食药监局发布今年1-8月食品药品典型案件。8个月来,武汉市出动执法人员20万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近30万家次,查办食品案件1640件,罚没831.22万元,移送司法机关7件10人。

  白沙洲冷链物流港

  有批牛肉来自印度疫区

  去年12月30日,在白沙洲冷链物流港第2库第22201库位,一批牛肉引起了武汉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的注意。这批冷冻进口牛肉有592箱,产品包装上是全英文,没有中文标签。这批冻牛肉来自印度,共14765公斤,货值金额108000元。

  而印度属于口蹄疫区,我国明令禁止从印度进口偶蹄动物及其产品。执法人员核查发现,这批牛肉属于王成林所有,没有取得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王成林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且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行为,涉嫌构成犯罪。

  今年1月13日,该案移送武汉市公安局查处,现已按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量罪判刑。

  汉阳多滋味火锅

  底料里加罂粟碱吗啡

  位于汉阳的“多滋味火锅店”,风味特别,让人吃了还想吃。去年底,药监部门执法人员在该店的火锅底料中,检测出罂粟碱等成分。执法人员随后检查该火锅店,扣押火锅底料的原材料,以及用于分装火锅底料的包装材料和封口设备。对火锅底料的原料和成品的跟踪抽样显示,该火锅店火锅底料、原料中含有罂粟碱、吗啡、那可丁等成分。

  武汉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店店主李书顶的经营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规定,属于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今年4月,执法部门依法对李书顶给予没收火锅底料、原料和加工设备,并处罚款合计105960元的行政处罚。在行政处罚后,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

  汉口华南海鲜市场

  一店家用福尔马林泡牛肚

  今年2月10日,有市民举报,汉口一牛肉生产加工点,使用甲醛浸泡牛肉、牛血。执法人员赶到硚口区常码头132号、招牌为“武汉市江汉区长生鲜牛肉商行”(位于华南海鲜市场)的店里检查发现,店主周长生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而且甲醛含量快速检测显示为阳性。

  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2瓶“甲醛溶液”,其中一瓶已开封。生产场所的工人承认,牛肚是用添加了甲醛溶液(又称“福尔马林”)的水浸泡,每箱牛肉制品中添加2-3瓶盖(10ml-15ml)。执法人员对所有牛毛肚、牛筋、牛百叶、牛花肚、浸泡溶液进行甲醛含量快速检验,结果显示为阳性。执法人员现场共扣押涉案的牛肚等牛副产品3792.4公斤。后经送武汉市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按照法定检验标准检验,结果显示35件样品中,牛百叶、牛花肚、牛毛肚、牛筋等24件样品检出甲醛。

  执法人员介绍,在牛血、牛肚等中添加甲醛,产品有光泽、不易坏,吃着筋道。甲醛属于国家卫计委发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中所列的非食用物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店店主周长生生产经营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行为,已涉嫌犯罪,今年2月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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