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

三农助农2022-06-07 11:11:13佚名

  大家都知道,动物疫病防控事关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近年来,国家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动物防疫支持政策,有效保障了重要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以相对较低的经济成本取得了较好的防控成效。

  而近日,也在农业部网立2016年7月21日发布的消息知道到,为深入贯通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充沛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科学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请求,农业部、财政部详细总结近年来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实施和试点工作情况,立足动物防疫实际,决心从2017年开始调整尽善重要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

  “关于调整尽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调整国家强制免疫和扑杀病种

  国家潞傍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小反刍兽疫实施强制免疫和强制扑杀。在布病重疫区省份(一类地区)将布病纳入强制免疫范围,将布病、结核病强制扑杀的畜种范围由奶牛扩大到所有牛和羊。将马鼻疽、马传贫纳入强制扑杀范围。包虫病重疫区省份将包虫病纳入强制免疫和强制扑杀范围。对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暂不实施国家强制免疫政策,由国家制定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指导建议,各地根据实际开展防治工作。国家强制免疫和扑杀范围以外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考虑,自主调度。

  二、建立强制免疫和扑杀病种陷入退出机制

  根据动物疫病防控需要,建立强制免疫和扑杀病种调整机制。农业部、财政部依法适时将国家优先防治的重要动物疫病、影响重要的新发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病,纳入国家强制免疫和扑杀财政支持范围。在风险评估基础上,对已达到净化、泯灭标准或控制较好的动物疫病,适时停止国家强制免疫和扑杀财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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