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治理的核心是全球治理的价值、全球治理的规制、全球治理的主体、全球治理的客体、全球治理的效果。
1、全球治理的价值:即在全球范围内所要达到的理想目标,应当是超越国家、种族、宗教、意识形态、经济发展水平之上的全人类的普世价值。
2、全球治理的规制:即维护国际社会正常秩序,实现人类普世价值的规则体系。
3、全球治理的主体:即制定和实施全球规制的组织机构,主要有三类:(1)各国政府、政府部门及亚国家的政府当局;(2)正式的国际组织,如联合国、世界银行、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3)非正式的全球公民社会组织。
4、全球治理的客体:指已经影响或者将要影响全人类的、很难依靠单个国家得以解决的跨国性问题,主要包括全球安全、生态环境、国际经济、跨国犯罪、基本人权等。
5、全球治理的效果:涉及到对全球治理绩效的评估,集中体现为国际规制的有效性,具体包括国际规制的透明度、完善性、适应性、政府能力、权力分配、相互依存和知识基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