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的布置要求是: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
3、消防控制室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4、消防水泵房和消防控制室应采取防水淹的技术措施。
5、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消防控制室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6、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