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5人气:作者:未知
乘客金项链公交车上被盗
被盗金项链公共汽车的司机停下来追赶歹徒。
(记者王梓霏)在公交车上,歹徒偷走了乘客的金项链。被发现后,五个人从窗户跳了出去,跑了。公交车司机猛踩油门,追了歹徒几千米,终于找回了价值几千块的金项链。昨天,受害者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希望向这位好心的司机说声谢谢。
当我触摸我的脖子时,项链不见了。
“我上车后才意识到不对劲!”王女士说,前天8点左右,她在仁和站乘坐125路公交车到南坪。当她正要投入硬币时,五个男人突然从她身后走了过来。“当时车里根本没有多少人,但是这些人使劲往上推。我下意识地摸了摸钱包,看到钱包也没多想。”
坐在座位上后,王女士习惯性地摸了摸脖子上的金项链。“啊!项链什么时候没了!”这条项链是一个香港朋友刚带回来的,价值几千块。
“你们有问题!”王女士指着刚才挤进来的几个人。令她惊讶的是,这五个人打开窗户,准备跳出去,不顾来往的车辆。
“我当时完全惊呆了。当我意识到他们要跳出窗户逃跑时,已经来不及抓住他们了!”王女士说,她上去抓它,却被一个黑衣男子推倒在地,黑衣男子迅速跳窗逃走。
追了几千米才夺回项链“贼娃子跳出窗外了!师父!站住!”听到王女士的声音后,公交车司机陈师傅紧急刹车,跟着王女士向五贼逃跑的方向跑去。
“我当过兵,那些贼就是我的对手!”陈师傅告诉记者,他和王女士一边狂追,一边大喊:“抢了!快抓贼!”跑了大约1000米后,我看到陈师傅正在追赶。最后一个跑的紫色人回头说:“追什么?”他自己掉了项链!”之后,男子边跑边把裤兜里的金项链扔到路边。陈师傅去捡项链,这些小偷上了出租车跑了。
“要不是陈师傅帮忙,我的项链肯定没了!”王女士说。
乘坐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向谁索赔
1.在出租车交通事故中,我应该向谁索赔?
一是向出租车公司主张违约责任,二是向肇事方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但是这两种方法不能同时选择,只能在两者之间选择。两种赔偿方式的法律依据、举证规则、赔偿项目不同,应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择。
1.向出租车公司索赔违约责任。
当你乘坐出租车时,你与出租车公司建立了客运合同关系,出租车公司有义务将你安全送到目的地。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出租车公司不会完全履行义务,如果有违约行为,可以起诉其违约。如果你要求出租车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只需证明你与出租车公司存在合同关系以及你的损失,举证责任相对简单。但是你不能向出租车公司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向闹事者要求侵权损害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乘坐出租车时,肇事方(包括出租车一方和造成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侵害了你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这个时候你要证明麻烦制造者的过错、你的损失以及麻烦制造者的过错和你的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这是比较难证明的。但可以要求行为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二、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承担责任?
(1)作为机动车所有人,在出租、出借机动车时,只要所有人履行了严格的检验义务,将其出租给具有驾驶证和一定驾驶功能的人,且不存在主观过错,就不应作为赔偿主体承担责任。在实际控制和运行车辆的过程中,出租人因自身过错发生交通事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承租人是实际侵权人,应当单独作为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
(2)机动车安全运行存在缺陷时,例如机动车所有人在租赁车辆时过失未履行告知租赁人义务,租赁人也过失未向机动车所有人了解与机动车安全运行有关的缺陷时,双方均有过错,机动车所有人与承租人、借款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所有人出租机动车时,故意不告知或者不保证机动车无瑕疵,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所有人作为唯一赔偿主体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汽车,在买受人付清全部购车款之前,出卖人保留汽车所有权的,买受人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使用汽车运输,造成他人财产损失,属于交通事故的,出卖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被盗机动车用于造成事故,给受害人造成物质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由于车辆已经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控制车辆运行,也不能从车辆运行中获得利益,因此原车主对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责任。但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违反反行政法规的,应按规定进行调整。
很多人认为,乘坐出租车出行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自己的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只能要求肇事方承担赔偿责任。此时,侵权人主张的是损害赔偿责任。但就乘客和出租车公司而言,其实他们之间是有乘客合同关系的,所以此时也可以要求出租车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根据法律规定,这两种责任只能选择一种,不能同时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