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实习期内被扣分会如何处罚呢

时间:2023-07-25人气:作者:未知

驾驶证实习期内被扣分会如何处罚呢

驾驶证实习期内被扣分会如何处罚呢

驾车者,你的驾照还有实习期吗?你在驾照实习期间遇到过扣分吗?第一次考驾照很正常,那么实习期考驾照会有什么处罚呢?

"实习期间驾照扣分怎么处罚?实习期驾照被扣12分被取消了吗?"2013年1月1日,被称为“历史上最严格的规定”的公安部第123号令实施。如今,一年过去了,已经完成实习的驾驶员如何能按期按程序办理实习驾驶证到期的相关业务?昨天,市交管部门详细解读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处罚规定。

实习期满分取消,协会降级。

1.实习期为机动车驾驶人首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并增加准驾车型后12个月。

2.实行满分取消和降级制度。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12分记录的,取消其见习驾驶资格。被取消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许可驾驶类型的,还应当取消最高许可驾驶类型的驾驶资格。

解读:实习期满分取消。比如司机在实习期内拿到新的小型车驾驶证(C1)并且考了12分,那么小型车驾驶证(C1)就会被注销,并且不能通过满分学习考试科目收回驾驶证,只能重新申请。实习期间副职降级。比如一个驾驶人原拖拉机(A2)驾驶证,新取得普通三轮摩托车(D)驾驶证,实习期记12分后,不仅普通三轮摩托车(D)注会被注销,原拖拉机(A2)驾驶证也会被注销,降级为中型客车(B1)和大型货车(B2)驾驶证。

实习期扣12分以下,实习期延长一年。

1.延长实习期。持有大型客车、拖拉机、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取得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记录超过6分但未达到12分的,将被取消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2.实习期间的驾驶限制。实习期内,驾驶人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有毒、放射性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3.实习期间驾驶要求。实习期内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应当由持有相应或者更高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小型自动乘用车的,可由持有小型自动乘用车准驾车型证或以上的驾驶人陪同。新增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使用原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不受上述限制。

大中型面包车驾驶证实习期届满

需要学习和考试。

第13号令规定,大型客车、拖拉机、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取得新驾驶证的,应当在实习期结束后30日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与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具体流程:大中型面包车驾驶员实习期结束后,到驾驶证所属辖区大队车辆管理窗口申请考试。窗口民警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核查认为,申请人不存在被记6分以上、被扣留、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符合要求的,窗口民警登录“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接受实习考试并出具受理证明。

驾驶人持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受理凭证到车管所王家湾考点预约考试。符合要求的安排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与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考试结束后,他们将打印成绩单并存档。驾驶员会到辖区交通大队指定的培训场所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民警会逐一做好学习台帐记录。

实习期满后不要参加考试。

无法申请驾照验证。

  武汉市车管所驾证科科长周刚介绍,2013年,我市共有800余名驾驶人申领了A、B类驾驶证,在年的对应月份实习期结束后,应当持驾驶证和身份证,在三十日内到辖区交通大队车管窗口提出申请,持受理凭证到车管所王家湾考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再到辖区交通大队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签注驾驶证。周刚提醒广大驾驶员,实习期结束后未参加教育考试的,将依法不能办理驾驶证审验等业务。

驾驶证实习期内可以扣分吗

驾照实习期可以扣分吗?

新手刚拿到驾照的时候,对很多交通法规都不太了解,那么驾照实习期可以扣分吗?

1.驾照实习期可以扣分吗?

是的,只要你违反规则,就会被扣分。

二、新交通法规定驾驶证实习期多久?

1.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为6年,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驾驶员首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实习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的实习标志。

实习期内,驾驶人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和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有毒、放射性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2.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明确规定:

第六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首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并增加准驾车型数量后的十二个月为实习期。

取得大型客车、拖拉机、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新驾驶证的,在实习期结束后30日内,驾驶人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与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实习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的实习标志(附件3)。

3.新的驾照扣分规则是什么?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记12分:

(一)驾驶不符合准驾车型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和校车载客超过核定人数20%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校车标牌或者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倒车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上停车的;

(九)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以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以规定时速50%以上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以规定时速50%以上驾驶其他机动车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或者停车不足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记6分:

(一)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的;

(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超过规定时速不足20%的;

(五)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时速超过20%但未达到50%的;

(六)违反规定驾驶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货物或者载客的;

(七)驾驶公共汽车以外的机动车在快速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非法占用应急车道的;

(九)在低能见度天气条件下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的;

(十)驾驶机动车携带超限不可分解物品,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携带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二)隐瞒、骗取换发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或者停车不足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记3分:

(一)驾驶客车(不含公交车)或者校车以外的公共汽车,超过核定人数载客不足20%的;

(二)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或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或者以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下的速度驾驶其他机动车的;

(三)驾驶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下的货物的;

(四)在高速公路上以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驾驶机动车的;

(五)驾驶禁止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

(六)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

(七)驾驶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未按规定减速、停车或者避让行人的;

(八)违反禁止标志、标线驾驶机动车的;

(九)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避让或者逆向行驶的;

(十)违反规定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未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示标志的;

(十二)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记2分:

(一)未按规定驾驶、停放机动车通过路口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时,前方机动车排队停车或者行驶缓慢时,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或者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未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七)驾驶载有学生的校车,未放置校车标牌,未按规定开启校车标牌灯,或者未按批准的路线行驶的;

(八)校车接送学生,未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点停车的;

(九)校车不搭载学生上道路,使用校车标牌、校车灯和停车标志;

(十)在道路上驾驶校车前,未检查校车状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或者驾驶有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11)校车上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在校车发动机熄灭前离开驾驶座。

(五)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记1分:

(一)未按规定使用灯光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满足的;

(三)驾驶机动车装载货物的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限值的;

(四)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没有检验合格标志或者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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