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非现场交通违章处理须知 乐清市交通违法处理中心

时间:2023-06-22人气:作者:未知

乐清非现场交通违章处理须知 乐清市交通违法处理中心

乐清非现场交通违章处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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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窗口违法处理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简易程序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的(除超速50%以上),请被处罚人备齐下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3)营运车、危险品车的违法行为,还应出示服务资格证;教练车的违法行为,还应出示教练证。

2.一般程序处理超速50%以上交通违法的,请被处罚人备齐下列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运车、危险品车的违法行为,还应出示服务资格证及复印件;教练车的违法行为,还应出示教练证及复印件;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原件及复印件。

(二)罚款的缴纳:

凭处罚决定书,在十五日内到丽水市违法处理中心或莲都辖区中国银行或农村合作社很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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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拖拉机驾驶证核发办理地点在哪

对于乐昌拖拉机驾驶证核发办理地点在哪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一、办理地点

乐昌市昌山西路210号

二、办理地点

乐昌市昌山西路210号

三、法律依据

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2006年)

第十四条申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购机发票或者其他来历证明;(三)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审查,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放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

第二十一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机具来源证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经安全检验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并核发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使用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其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09年)

第二十二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有效期为6年;有效期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可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续展。未满18周岁不得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年满70周岁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注销其操作证件。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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