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汽车保险拒赔情况有哪些 桂林汽车保险公司

时间:2023-05-01人气:作者:未知

桂林市汽车保险拒赔情况有哪些 桂林汽车保险公司

桂林市汽车保险拒赔情况有哪些

经过整理,业内专家总结了以下十一种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最常见情况:

1.打了家人不要付钱。

所谓第一和第二是指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司机被视为被保险人),除了这些人,他们被视为第三人。在保险条款中,规定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属不属于“第三者”范畴。因此,如果车辆撞上自己的家人,在商业三重保险条款中免除责任。同样,如果车辆相互碰撞,如果它们属于同一个单元,它们不可能是三个。他们不能根据条款和条件得到赔偿,也不能通过第三方责任保险得到赔偿。

2.如果灯或镜子单独损坏,将不予赔偿。

制定这一免责条款是为了处理一些修理厂的保险欺诈行为。过去,一些修理厂经常用更换下来的坏灯或坏镜安装在同型号的其他汽车上,骗取赔偿。另一方面,因为这个免责条款,很多车主即使无心抓伤也不会得到赔偿。但是这个免责条款并不是所有的车损险条款都使用的,有些保险公司是用条款进行理赔的,但并不是全部,所以客户在投保前还是需要询问的。

3.让责任人跑了还不赔偿。

车主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责任在对方,不能因为着急或其他原因放弃向对方索赔的权利。一旦车主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他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权利。

4.深水中强制点火造成的发动机损坏不予赔偿。

车辆深入水中时,发动机熄火后驾驶员强行点火导致发动机损坏,车辆损失保险在免责范围内,因为损失是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的。但是,为了给车主提供更充分的保障,保险公司开发了专门的发动机损失保险,如果车主已经购买了这种额外的保险,就可以获得赔付。

5.车辆维修期间造成的损失不予赔偿。

如果在修理期间发生碰撞、盗窃等损失,保险公司将拒绝赔偿,因为修理厂有责任妥善保管和修理车辆。

6.如果你拖着一辆没有保险的车去交强险,你就不会为事故买单。

车主驾驶未投保强行险的汽车或被未投保强行险、未投保第三方责任险的汽车牵引上路,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并承担全部责任的,商业三险对此不作任何赔偿。

7.未经许可安装的设备不予补偿。

很多车主买车后都会自己安装音响、收音机、冰箱、尾翼或者行李架。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会赔偿私人安装设备的损失。业主需要为自己安装的设备单独投保。

8.不要为被车内货物损坏而买单。

车辆与车厢或车顶装载的货物发生碰撞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9.无固定损失的直接修理不予赔偿。

如果车辆有危险,车主需要在修车前到保险公司确定损坏情况,否则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偿损失金额。

10.被盗车辆零件不予赔偿。

如果只有轮胎、音响等零配件被盗,车主只能承担损失。

此外,对于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驾驶证未年检、实习期间高速发生事故等,保险公司也可以拒赔。

11.未每年检查的车辆不予赔偿。

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只对合格车辆有效,未经年检的车辆只能视为不合格车辆。可见,每年按时对车辆进行年检,对于车辆上路行驶和保险都是非常重要的。

其他情况:

地震造成的损失不予赔偿;2.精神损失不予赔偿;3.维修期间无损失;4.对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害不予赔偿;5.个人穿刺损失不予补偿;6.对随车货物造成的损坏不予赔偿;7.无固定损失的修理不予赔偿;8.私人放弃无补偿追索权;9.如果某些配件被盗,将不支付任何赔偿。

桂林市汽车保险理赔都有哪些手续

1.报告:

一般保险公司被要求在48小时内报告事故。

(1)事故发生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报案;

(2)后台收到报告后,要求客户立即填写《业务风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告由后台填写);

(3)后台应立即核对保险单复印件和复印单,并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复印保险单、保险单复印件和明细表。核对保费收费并让财务人员确认保费收据副本上的签名(商业和统计协会)(特殊付款必须附有协议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将在保险有效期内或事故发生前支付专项费用,并要求客户填写《事故案例查询表》,并立案(如果是电话或传真报案的,由审查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写好案号;(5)出具索赔文件。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出具相关理赔文件,告知理赔程序和方式(检查人员负责电话或传真报案);

(5)、通知检查人员,报告损失和危险位置。

上述工作将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2.调查并确定损坏情况

(1)检查人员应在接到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察检查工作(其他地方受损物的检查可由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相关文件;

(3)指导客户填写相关索赔文件。

3.签收并审核索赔文件

(1)营业部和各保险分公司的后台工作人员对客户提交的理赔文件进行审核,对手续不全的客户需要赔付的文件进行说明,然后返还给客户。对于单据齐全的索赔,黄色复印件在《保险报告(索赔)》(一式两份)上签字后退还被保险人;

(2).整理文件和储存材料后,提交给财产和意外伤害部赔偿处。

4.调整审查

(1)核赔部代理人收到后台交来的资料后,对文件齐全的交接书进行审核签字;

(2)所有赔偿案件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并提交核赔部门负责人审查。

5.同意

(1)财产和意外伤害部权限内的索赔应提交给负责索赔的经理审批;

(2)逐级上报财产意外险部门的权限。

6.付款结算

(1)核赔科经理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偿案号发送,并将赔偿收据及计算提交财政拨款;

(2)财务部门确认付款后,除了付款收据和计算的红色副本外,其余都将被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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