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闯红灯威胁警察,闯红灯怎么处罚

时间:2023-06-23人气:作者:未知

女子闯红灯威胁警察,闯红灯怎么处罚

女子闯红灯威胁警察,闯红灯怎么处罚

“中国式过马路”相信大家有所耳闻,所谓“中国式过马路”是指行人在过红绿灯路口时,不看交通指示灯,闯红灯,只顾自己行走通过这一类现象。闯红灯不仅对自身的安全造成隐患,而且可能面临处罚,那么,闯红灯怎么处罚?下面,就让小编用一则案例来告诉你吧!

【案情简介】

近日,福建莆田警方爆出一段视频,视频中一妇女因闯红灯被制止后,竟大吼:“我只要叫一个出来,我看你就得给我站着跪!”说着就掏出手机,装出一副要叫人的姿态。

据悉当时,田尾圆圈人行道红灯亮起时她站在斑马线中间,路口的便衣民警在几次劝她退回到渠化岛无果后,出于安全考虑,伸手把她拉回到行人候行区。此中年女士不解也不服,完全听不进去民警的劝说。

视频中,女子从田尾圆圈科技楼方向往凤凰百货方向走去。在右转车道,女子并没有走斑马线。据悉当事的中年妇女姓姚,今年51岁,莆田人。事后,中年妇女情绪有所缓和,并跟随民警来到附近的市交警支队大楼,调阅了路面的视频监控。当看完路口的监控视频回放的镜头,回想起视频中的自己和一旁穿梭的车流,姚*妈顿时沉默了,并乖乖接受了民警处理。

其后,姚*妈还在交警部门出具的保证书上签了字,“本人因闯红灯,愿意接受交警部门处罚,并保证以后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如再次违法,愿意接受更严厉的处罚。”

【法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其实,处罚“中国式过马路”,教育的目的要比处罚的目的更重要。

女司机违规变道

在道路中间驾驶车辆那么必须要遵守交通规定而且不能私自变道,这种行为会非常容易地引发交通事故,那么对于违规变道,这种情况下一般会如何处罚?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女司机违规变道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公交专用车道的,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均罚款50元;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让行的,罚款100元。一般情况下不扣分。

车辆路口实线变道的每次扣3分、罚款100。

禁止标线指示

简单说来,就是实线变道。通过交通标志解读,让各位了解实线掉头、不按规定车道行车等违章违规行为的具体含义。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行驶过程中压线、越线、单、双黄实线的。

2、在禁止停车路段、临时或长时间停车的。

3、在不允许调头的路段掉头,禁止左转弯的路口左转,都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禁止标线即地上的黄实线和禁止停车标示,压上去即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4、交叉路口不按路面导向标线行驶在相应的车道,同样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依照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道路交通违章行为人所作的行政处罚。交通违章处罚分为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和拘留四种。其中对违章者处以警告和50元以上的罚款,可由民警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对违章者处以50元以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由县以上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按照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但吊扣6个月以上驾驶证和吊销驾驶证,须由地、市或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审批;对违章者处以行政拘留的,由县(市)、市辖区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局、公安分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2004年5月1日,现行规定废止,统一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违规变道这种一般是扣三分还要罚100块钱,罚款其实是其次的最主要的还是安全问题,这种车辆变道有可能会对后面的车子造成影响,从而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如果您还有其他汽车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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