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如何补领驾驶证(南京车管所补办驾驶证)

时间:2023-05-16人气:作者:佚名

南京如何补领驾驶证(南京车管所补办驾驶证)

南京如何补领驾驶证

如果你丢失了驾照,你应该及时向车管所申请。任何地方的车管所都可以申请。让我们来看看如何获得驾照。

一.提交信息: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需本人签字;

2.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不能到场的,提交由申请人和代理人签署的申请表以及申请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驾驶人照片两张(机动车驾驶人照片要求为:正面直正面免冠彩色一人半身身份证照片,白色背景,无制式服装,尺寸32mm ·倍;22毫米,头部宽度14毫米-16毫米,头部长度19毫米-22毫米。分辨率为300dpi)。

注:为方便群众,车管所一楼驾驶员之家专门设置了打印(需本人签字)、体检、数码摄影、指纹记录等窗口。

二、验收条件:

1.申请人无记录扣12分,逾期未核查、被查封、扣押、暂扣、注销、吊销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处理过程:

领号、录指纹-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拍照、收费-受理业务-准备、发证。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动词 (verb的缩写)收费标准:

1、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10元/证;

2.数码摄影10元/次;

不及物动词处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程序有哪些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审查申请应当载明审查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来看看南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审查程序。

一.审查和接受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当事人的书面审查申请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复审申请,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交通事故嫌疑人的;

(三)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4)车辆在道路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时,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

二、复习复习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鉴定程序是否合法。

审查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传唤当事人到现场听取意见。审查期间,当事人因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审查。

做出评审结论

经审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责任划分不公,或者调查鉴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审查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鉴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审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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