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驾照扣多少分需要重新学习 c1驾照多少分要重考

时间:2023-07-11人气:作者:佚名

C1驾照扣多少分需要重新学习 c1驾照多少分要重考

C1驾照扣多少分需要重新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驾车者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管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进行测试。考试合格的,予以清分并交回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及格的人将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绝参加学习或者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其停止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达到12分或者累计达到24分以上的,车管所还应当在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测试后十日内参加道路驾驶技能测试。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应当参加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驾驶考试。

如果驾照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得了12分,就必须参加学习;实习期内有12分记录的,取消准驾车型实习期驾驶资格。帮人扣分最多只能扣11分。

新交通法规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驾车者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新交规第六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的,取消其预备驾驶资格。

第58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驾车者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管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进行测试。考试合格的,予以清分并交回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及格的人将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绝参加学习或者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其停止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达到12分或者累计达到24分以上的,车管所还应当在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测试后十日内参加道路驾驶技能测试。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应当参加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驾驶考试。

第59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低于12分,并已缴纳罚款的,应当予以记分清零;虽然分数还没有达到12分,但仍有未缴纳的罚款,分数将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第47条

机动车驾驶人未在机动车驾驶证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记12分的,应当换发有效期为十年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未记12分的,将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c1驾照扣多少分要去学习

如果C1驾照被扣12分(含12分),需要重新学习考试科目1,然后通过考试才能恢复12分。驾驶人15日内不参加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宣布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扣12分如下: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驾车者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管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进行测试。考试合格的,予以清分并交回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及格的人将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绝参加学习或者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其停止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达到12分或者累计达到24分以上的,车管所还应当在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测试后十日内参加道路驾驶技能测试。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应当参加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驾驶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驾车者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管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进行测试。考试合格的,予以清分并交回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及格的人将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绝参加学习或者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其停止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达到12分或者累计达到24分以上的,车管所还应当在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测试后十日内参加道路驾驶技能测试。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应当参加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驾驶考试。

如果驾照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得了12分,就必须参加学习;实习期内有12分记录的,取消准驾车型实习期驾驶资格。帮人扣分最多只能扣11分。

新交通法规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驾车者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新交规第六十九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的,取消其预备驾驶资格。

第58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驾车者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管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进行测试。考试合格的,予以清分并交回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及格的人将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绝参加学习或者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其停止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达到12分或者累计达到24分以上的,车管所还应当在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测试后十日内参加道路驾驶技能测试。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应当参加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驾驶考试。

第59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低于12分,并已缴纳罚款的,应当予以记分清零;虽然分数还没有达到12分,但仍有未缴纳的罚款,分数将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第47条

机动车驾驶人未在机动车驾驶证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记12分的,应当换发有效期为十年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未记12分的,将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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