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记分周期内违章被扣满12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参加学习过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楚,并且返还其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若是拒绝参加学习和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之驾驶证停止使用。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