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轴货车,车货总重限值25吨,四轴货车,车货总重限值31吨不变的是:二轴货车车货总重限值18吨,五轴货车车货总重限值43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货车车货总重限值49吨,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车货总重限值46吨。处罚标准如下:车货总重超过限载标准,但是未超过1吨的,予以警告;超过1吨的,每超1吨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