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摩托车可以上高速,但不能载人。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各行其道。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载人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百五十元罚款。
法律依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二十七条 车辆应当按照规定各行其道。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同方向有二条车道的,载货汽车除因超车需要外,不得驶入左侧车道;同方向有三条以上车道的,载货汽车不得驶入最左侧车道。同方向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可以划设专用车道。专用车道可以划分为小客车、公交车、摩托车等专用道。
第五十八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一百五十元罚款:(一)在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二)在划设专用车道的道路上,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三)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四)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五)运载影响交通安全的超限不可解体物品,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六)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七)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下的;(八)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九)未避让持盲杖的盲人的;(十)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十一)拖拉机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或者牵引多辆挂车的;(十二)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十三)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载人的;(十四)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驾驶人没有组织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