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机动车变更登记如何申请 机动车变更登记手续

时间:2023-06-22人气:作者:未知

临沂机动车变更登记如何申请 机动车变更登记手续

临沂机动车变更登记如何申请

对于机动车的变更登记,要知道具体登记的一些条件,不是机动车有了变化就需要进行登记,比如机动车的内饰进行了改变,是不用办理变更登记的,只有外观变化才可以办理变更。临沂机动车变更登记如何申请,下面小编与大家一起详细地了解下。

一、临沂机动车变更登记怎么申请

1、申请,窗口提交。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出申请,交验机动车,并提交办理业务规定的法定证明、凭证

2、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

3、办结,取证方式:窗口领取。

二、临沂机动车变更登记的办理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二)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三、临沂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修改)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2、《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

(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上打刻原发动机号码或者原车辆识别代号,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一些人在机动车的内饰进行了简单的改变后也将车辆开去进行变更登记,这样车管部门是不会受理变更登记的,因为这不属于可以变更登记的范围,是不需要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的。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

临沂行驶证办理材料详细说明

对于临沂行驶证办理材料详细说明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暂住人员同时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或暂住证明。单位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并提交单位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来历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其中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4.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副联原件;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原件遗失的交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

6.属于国产机动车的提交机动车合格证原件;

7.属于进口机动车的提交进口凭证原件;

8.属于警车的提交《警车号牌审批表;

9.属于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应提供车辆使用性质证明原件;

10.于委托代理业务的应提交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属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小客车应提供市财政局相关证明;

12.属于非国家免检车型还应提供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1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及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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