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0人气:作者:佚名
合肥机动车变更登记流程是什么
每个办理过机动车登记的人员,应该都清楚,只要满足变更条件的机动车,也是可以变更信息的,不光如此,还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因此申请变更登记的人员,应当清楚办理流程,在合肥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流程是什么?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下。
一、合肥机动车变更登记流程是什么
1.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安徽省合肥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查验窗口办理机动车变更查验。
2.受理:安徽省合肥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窗口当场审核、受理。
3.发放:通过审核确认属实安徽省合肥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予以变更备案。
二、合肥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地点
合肥市经开区宿松路与紫石路交叉口车辆管理所
蜀山区蜀山经济开发区湖光路与仙霞路交口蜀山分所
新站区文忠路与天水路交叉口瑶海分所
庐阳区庐阳产业园官塘路7号庐阳分所
包河区包河工业区纬一路16号包河分所
巢湖市半汤路巢湖学院对面巢湖市车管所
肥东县店埠镇南环路包公桥西200米肥东县车管所
肥西县肥西警安驾校院内肥西县车管所
长丰县水湖镇长淮路南段长丰县车管所
庐江县庐巢路43号庐江县车管所
三、合肥机动车变更登记受理条件
1、属于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车架。
2、属于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3、改变车身颜色。
4、所有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5、机动车使用性质发生改变的
四、合肥机动车变更登记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修改)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在合肥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的人员,应当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携带规定材料向安徽省合肥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查验窗口办理机动车变更查验,由窗口的工作人员当场审核、受理,符合条件的,予以变更备案,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汽车咨询。
合肥行驶证的法律规定
对于合肥行驶证的法律规定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该法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后已经作废!且根据新的《民法典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驾驶员手中的《机动车行驶证上详细记载了许多重要的信息,包括车牌号码、车主姓名、型号类别、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码、准载质量或者乘坐人数、初次登记日期以及年度检验记录等。《机动车行驶证具有惟一性的特点,即对于某一辆机动车来说,只有一组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码,只有一个车牌号码。正因如此,《机动车行驶证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的功能:
车辆上牌凭证。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一千一百八十条规定:“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行驶。”因此,持有《机动车行驶证是车辆上路行驶的先决条件之一,驾驶员上路行车不带行驶证属于违规行为,无论是没有领取《机动车行驶证还是忘记随身携带。
产权权属证明。《机动车行驶证上“车主姓名”一栏不仅仅是姓名的问题,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是法律承认的车辆所有人,他有合法使用和处置该宗财产的权力,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经济纠纷等,他也是法定的责任承担人。(车辆行驶证只是车辆合法上路的资格证,并不具有证明权属的作用!《民法典规定动产的所有权变动以交付为准!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机动车登记证书才是证明车辆权属的最好凭证!
机动车是一种特殊的动产,如果你的机动车被犯罪分子盗窃,报案后,公安机关经过侦察又查获了这辆车。这时必须出示《机动车行驶证,而且该证记录的车主姓名、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码等均与实物完全一致,才能证明这辆车确实属于你的财产,才有可能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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