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县短途客车新票价自3月1日起实施。相关部门表示,县城短途客车新票价必须坚决执行。
3月13日、14日,县短途客车实行新票价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三路,在秀山-荣溪、秀山-清溪、秀山-龙池、秀山-梅江、秀山-红安等路段设立检查点,对过往每辆短途客车实行新票价进行检查。在秀荣路路口,一辆载有重庆H06971从清溪开往县城的客车被执法人员拦下。经调查,车上19名乘客无一人购票。据执法人员介绍,这是客车经营者应对检查的不当行为。当汽车到达目的地时,司机会在新票价实施前向乘客收取车费,同时可以避免路上的检查。针对这种情况,执法人员责令该车先卖票再上路。在同一个路口,检查中发现了一辆从清溪到秀山的车牌为豫H06095的客车。该车收取的车费为新车费实施前的车费,新车费未按要求实施。对此,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车主将多收的车费退还给每一位乘客,同时对车主进行说服教育。
检查中,执法人员不仅对此类违规行为进行了严格查处,还加大了宣传力度,将新票价印制成宣传单,分发给公交车上的每一位乘客,让广大乘客更多地了解新票价政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