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机动车注销登记流程怎么走 商洛车管所服务电话

时间:2023-07-05人气:作者:未知

商洛机动车注销登记流程怎么走 商洛车管所服务电话

商洛机动车注销登记流程怎么走

机动车一旦去进行了注销,所办理的号牌、行驶证等都要被收回销毁,而一些人的机动车达到了报废年限,不愿意去办理报废,并进行机动车注销登记,这样做是违法的。那么商洛机动车注销登记流程怎么走,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商洛机动车注销登记的流程怎么走

1、提交申请

2、审查提交的身份证明、凭证

3、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

5、出具注销证明

二、商洛机动车注销登记的办理条件

1、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2、机动车灭失的;

3、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4、机动车登记被撤销的;

5、因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三、商洛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28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四条 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九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2、《机动车登记规定》((2008年5月27日公安部令第102号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2年9月12日公安部令第124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二十七条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第二十八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一)机动车灭失的;(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综合以上介绍,机动车到了必须办理报废的时候,就得按程序去把机动车进行报废,强制报废的机动车开上路去行驶,是很危险的,而且要受到处罚。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汽车问题,请咨询,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商洛机动车注销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在商洛行驶的机动车,有些已经达到了报废的要求,这种达到报废规定的车辆,是要主动去进行报废处理,并且在报废之后还要去办理登记。那么商洛机动车注销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商洛机动车注销登记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商洛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是不收费的。

二、商洛机动车注销登记的办理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或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号牌

5、书面委托书

6、《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7、《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

8、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商洛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28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四条 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第九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2、《机动车登记规定》((2008年5月27日公安部令第102号公布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2年9月12日公安部令第124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二十七条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第二十八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一)机动车灭失的;(二)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三)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应当办理注销登记:(一)机动车登记被依法撤销的;(二)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被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的。

综合以上介绍,办理机动车报废注销登记是不收费的,把机动车拿去进行报废处理,一定要去正规的报废回收机构进行报废,并且在报废后要出具正规的报废手续。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汽车问题,请咨询,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展开全部内容
相关文章
本类推荐
热门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