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7人气:作者:佚名
百色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程序是什么
想要开车就必须要先办理驾驶证,这个驾驶证需要先参加驾校考试,然后考试合格之后按照政府部门的指示在规定时间之内领取就可以了。那么百色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程序是什么呢,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
一、百色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程序是什么
1.申请。申请人到交通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机动车驾驶证》,加盖实施机关印章;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此事项涉及缴费,需先完成缴费才出具《机动车驾驶证》。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县车管所窗口或邮递领取结果。
二、百色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法律依据节选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九条规定: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百色机动车驾驶证核发的流程和其他的地区办理的流程是一样的,只要是符合申请的条件的,就可以到交通管理局申请,一般在1工作日之内工作人员审核发放证件,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做一对一的汽车咨询。
百色机动车变更登记依据有哪些
在百色市购买了二手车,如果购买二手车之后,车辆登记证书上的信息还是原来车主的信息,说明没有去办理车辆的变更登记,要办理变更登记后才能把车辆所有人的信息变更过来。百色机动车变更登记依据有哪些,小编就为您整理了下面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百色机动车变更登记的依据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修改)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2、《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相关变更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重新核发行驶证。
(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和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上打刻原发动机号码或者原车辆识别代号,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二、百色机动车变更登记的办理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一)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二)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三、百色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的材料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仅限将使用性质变更为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机动车)
3、机动车号牌(仅限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机动车)
4、机动车档案(仅限转入变更的)
5、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仅限属于更换发动机或车身或者车架的或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或机动车转入的)
7、变更前、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仅限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
8、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持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薄》或者《结婚证》(仅限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
9、机动车行驶证
我国的机动车登记制度已经很完善了,当买卖二手车时,就需要双方去办理车辆的过户,办理车辆的变更登记,将登记证书上所有人的信息进行变更,这样才算完成了车辆的过户手续。如果您还有其他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