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险的赔偿限额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已投保金额作为赔付厘定的基础金额,当符合赔偿的金额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二十做为免赔,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保险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第四条规定,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碰撞、倾覆、坠落;
(二)火灾、爆炸、自燃;
(三)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四)暴风、龙卷风;
(五)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六)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七)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