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税减半政策
2015年9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新能源和小排量汽车发展措施,促进调结构扩内需。会议认为,促进新能源和小排量汽车发展,淘汰超标排放汽车,有利于缓解能源与环境压力、推动汽车产业结构优化和消费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会议提出了三项具体措施:
1、完善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支持动力电池、燃料电池汽车等研发,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试点。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
2、从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对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
3、加快淘汰营运黄标车,开展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允许地方政府将盘活的财政存量资金用于推动淘汰工作,确保到2017年全国基本淘汰黄标车。
购置税减半税率算法
此次购置税下调的政策提出,从今年10月1日至2016年年12月31日,对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包括涡轮增压)乘用车实施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
目前,车辆的购置税税率是10%。由于目前车价都包含了增值税,所以在计征车辆购置税时,必须先将17%的增值税剔除。所以,购置税=发票价÷1.17×购置税率。以购买一辆15万元的车为例,计算公式是150000÷1.17×0.1=12821元。